3/12/2018

180312 慈湖潑漆案拘提程序瑕疵 向監察院遞陳訴狀新聞稿

記者會照片來源:自由時報王藝菘攝

本次陳訴事項係獨派青年針對訴求「去除支那威權,創建台灣共和」之慈湖潑漆行動,使桃園市檢警在2018/3/5(一)大動作,不惜違反司法實務慣例、比例原則嚴重失衡、尤其針對台獨建國主張者執行大規模拘提,時至2018年,無論執政黨為何,至今仍無法跳脫中國國民黨暨中華民國黨國價值觀之桎梏,傾盡體制之力,使用類似按電鈴查水表、粗暴非法拘提、干擾妨害防禦權之行使、高額保釋金刁難……等手段,以政治犯規格全面追殺台灣獨立建國主張者。

慈湖潑漆案拘提過程中檢警目無法紀,多有違反法律規定之嚴重瑕疵,對照社會上一般案件或統派刑事案件之處置方式,差別待遇更是昭然若揭,只要向望台島人民起身對抗中華威權,建立我們新而獨立的公義國家的人,都是中華民國體制眼中的恐怖份子。

以上種種若非中華黨國威權遺緒之未清,即為檢警違法偵查至今仍為司法實務中之慣行——或以上皆是,無論是何者,都凸顯了現行檢警偵查系統之荒謬,在在彰顯本地司法系統在歷經中華民國七十餘年統治後弊病叢生,亟需轉型正義之困境。

惟獨立建國、轉型正義雖為真正釘根於台灣社會中的人民長期以來之共同願景,一夕改變仍有其困難,故台灣人民不應過度自我設限,不排除利用各種可能之方法以期達成有利之改變。

綜上,在慈湖潑漆行動本身訴求之外,基於面對檢警系統在司法程序中隨處可見之黨國遺毒,也不放棄與其對抗,始有解開台灣人民腳鐐枷鎖之可能,我們希望藉由監察制度針對本案拘提程序中檢警上述之違法、失職、不當舉措發動調查,並對相關機關、公務人員適當行使彈劾權、糾舉權及糾正權,清除檢警系統中的中華黨國威權遺緒,促進司法系統之轉型正義。

陳訴書完整版:https://goo.gl/cxnf8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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